家校携手,共筑坚实的安全屏障发表时间:
2014-05-06 15:31 家校携手,共筑坚实的安全屏障 ——致全校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:
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学校工作的支持、理解和配合。 高度关注孩子的健康、安全,是我们共同的责任。要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,让他们健康成长,还需要您的大力支持。只有学校、家庭密切配合,才能为孩子们筑起坚实的安全屏障。 一、高度重视预防溺水教育 夏季正值主汛期,苍溪县河流分布较广,堰塘众多,境内江河湖泊水位高,水下地形复杂,极易引发溺水事故。 一要切实做好孩子监护工作。各位家长在节假日、周末和放学后要加强监管,随时保持与孩子联系,掌握他们活动动向,特别是在危及孩子生命安全的问题上不迁就孩子,坚决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。 二要特别重视孩子游泳(玩水)安全教育。家长要教育孩子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不到河边、水沟、水池、堰塘等有水的地方游泳、玩耍、钓鱼、戏水和划船,以防不测,造成伤害。 三要提高防范和自救能力,科学施救。有条件的家庭,要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,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报警、大声呼救,做到科学施救,不能擅自盲目救助,不提倡未成年人贸然下水营救溺水者。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,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,请您及时劝阻,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。 二、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午休安全管理 家长要配合学校加强孩子交通安全常规教育,教育子女不乘坐载货汽车、三轮机动车、拖拉机及其他没有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;要求子女不得骑自行车、电动车和摩托车上路;要时时提醒孩子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安全,过马路、街道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,讲秩序,走斑马线,不随意横穿,注意来往车辆;不在大街和马路上溜活力板。家长不能私下与三轮车、面包车或小汽车等非营运车辆的车主达成接送孩子上、放学的协议。若家长私下与车主达成接送孩子协议,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请您督促孩子按时上学,不要过早到校。学校规定学生早上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:40,下午到校时间:
午眠期间(5月1日至9月30日)不能早于14:30,不睡午眠期间(10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)不早于13:
30。请您根据从家到学校所需时间来确定孩子出发的时间,不能让孩子提前到校门外逗留。家长要负责管理好学生午休期间的安全,督促孩子睡好午眠,保证下午上课时有充沛的精力。午休期间不能让孩子到街上玩耍。如果因您监管不当,孩子在这段时间发生安全事故,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家长朋友们,孩子是祖国的未来,也是你们的希望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筑起孩子们的安全屏障,让他们平安、快乐成长! 祝家长朋友身体健康、工作顺利、家庭幸福! 苍溪县陵江镇第四小学校 2014年5月6日 |